《2022年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茶叶加工赛项实施方案》来啦!

关于印发《2022年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茶叶加工赛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委):

根据《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2年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2〕6号)要求,我司制定了《2022年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茶叶加工赛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2022年7月19日


2022年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茶叶加工赛项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农人发〔2022〕6号)部署,为做好2022年第五届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茶叶加工赛项(以下简称2022年茶叶加工赛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单位

2022年茶叶加工赛项由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牵头,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承办,柳州市人民政府、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协办。

2022年茶叶加工赛项成立组委会及监督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赛项协调沟通、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主要面向从事绿茶加工的广大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和涉农企事业单位的一线职工(不包括科研院校在职研究人员、教职工及在读生),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一)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烘炒青绿茶加工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操作技能;

(二)从事烘炒青绿茶加工职业满4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前);

(三)已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和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赛。

三、赛项形式及时间地点

赛项分为选拔赛、决赛和展演三个阶段。

(一)选拔赛。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参赛选手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拔成绩优异选手组队参加全国决赛。选拔赛安排在8月31日前完成。

(二)决赛。决赛以省(区、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支代表队由1名领队和若干名选手组成。领队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管乡村产业的厅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参加决赛的选手总数为71名。决赛拟安排在9月中下旬,地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决赛具体日期及相关日程视疫情形势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展演。组织决赛前20名选手赴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举办地进行绿茶制作现场展示表演、成果宣传、经验交流等活动。展演拟安排在11月,地点待定。

四、赛项内容

赛项茶种为绿茶,比赛工艺为烘炒青。选拔赛、决赛均采取理论知识考试(闭卷,百分制)和现场技能操作考核(百分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茶叶加工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国家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及部分职业资格二级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理论考试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及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等内容。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包括加工环节考核和成品茶质量考核两部分。

五、赛项奖励

(一)对获得决赛第1名且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可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获得决赛前5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三)获得决赛第6—20名的选手,由农业农村部颁发“全国农业技术能手”证书和奖牌;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四)获得决赛第21—50名的选手,由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

(五)对参加决赛的所有选手,由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颁发参赛证书。

(六)评选3名优秀裁判员,由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裁判员”证书。

(七)团体成绩前5名的代表队由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团体”奖牌。

(八)对主要承担大赛工作的协办单位由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成立2022年茶叶加工赛项省级选拔赛组委会和秘书处,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有关单位制定选拔赛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将本省(区、市)选拔赛实施方案、组织单位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组委会秘书处。

(二)严格比赛纪律。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办赛,务求实效,确保赛项健康有序进行。加强笔试和现场操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认真审核选手信息,对于选手身份与实际不符的,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三)加强宣传推介。各有关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请于8月31日前,将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推荐表、省级代表队一览表、推荐选手近3个月免冠二寸照片电子版(蓝底)和选拔赛活动总结报告一并报送至组委会秘书处,并同时报送选拔赛活动总结、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

(四)统筹疫情防控和赛项组织。在赛项组织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一)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

卫思同 010-59199670,18518175695

安宝亮 010-59199667,13521042137

传真号:010-59199674

电子邮箱:xccyfwc1008@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0楼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二)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联系人:沈泰 010-59191849

来源: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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