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提醒告诫书

汉中市茶叶生产经营者、广大消费者:

春茶上新之际,为切实保护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启动2024年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现将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类型提醒告诫如下:

01、制售假冒伪劣汉中仙毫违法违规行为

1.使用或掺杂汉中仙毫保护范围以外的原料生产、加工、分装成汉中仙毫进行销售的行为;

2.直接购进汉中辖区以外的成品茶冒充汉中仙毫进行销售的行为;

3.将陈茶进行翻新、染色,或直接以陈茶冒充汉中仙毫新茶进行销售的行为。

02、侵犯汉中仙豪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汉中仙毫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商品或包装装潢上使用汉中仙毫商标标识的行为;

2.未经汉中仙毫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印制、伪造、销售汉中仙毫商标标识和包装装潢的行为;

3.未经国家知识产权部门核准,在商品或包装装潢上使用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行为;

4.冒用、伪造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或冒用其它企业取得的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行为;

5.故意为他人侵犯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03、违反食品包装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1.使用无生产单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汉中仙毫通用包装盒及包装盒上印制的标签不符合食品标签要求的行为;

2.茶叶包装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字样以及违规使用“名牌产品”标识字样的行为;

3.未通过有机、绿色等认证,擅自标注“有机”“绿色”等标识字样,或擅自扩大认证范围的行为。

0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加工茶叶、经销茶叶及其制品,且标注其产品为汉中仙毫的;未取得营业执照生产加工销售茶叶等违法行为;

2.未索证索票,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未明码标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3.以任何形式发布汉中仙毫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4.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本告诫书发出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本提醒告诫书要求,主动开展自查,对标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关注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汉中仙毫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汉茶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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